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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機構能源托管2022年9月7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關事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費用托管服務,調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推進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轉型,我們制定了《關于鼓勵和支持公共機構采用能源費用托管服務的意見》 公共機構能源托管是一種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其中用能單位委托節能服務公司對電、氣、煤、油、市政熱力、水等能源資源系統進行運行、管理、維護和改造。這種模式旨在通過市場化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引入社會資本開展節能改造和運維管理,以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同時減少對財政資金的依賴。公共機構作為能耗大戶,是能源費用托管服務的重要探索領域。通過這種服務,公共機構能夠實現節能降耗的目標,同時也促進了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和市場主體的壯大,有助于推進公共機構的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下一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發 |